时间:2022年10月05日
我校计划开展《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办系统建设项目》比选,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意向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江门幼专(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
(二)项目要求:详见附件《督办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预算:¥124000.00元(大写:拾贰万肆仟元)。
(四)项目相关安排
(1)踏勘日期:2022年10月6日下午上班时间内。
(2)提疑日期:2022年10月6日下午上班时间内。
踏勘、提疑联系人、电话:沈老师 0750-3986920
(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培训以及验收。
(五)安全防护:按相关管理规范要求执行。
二、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2022年内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提供2022年内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填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声明书》填写)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 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 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潜在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4、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后勤保卫部于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潜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报文件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盖公章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项目联系邮箱:504959298@qq.com 获取项目需求书及报备流程。
(二)投报文件递交的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30分-10时00分。
(三)投报文件报送要求:
送达指定地点:江门幼专(江海区朝翠路1号综合楼103室),联系人:沈老师 0750-3986920
四、比选活动时间
比选公告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内
五、比选办法及标准
符合资质的参选单位,且响应投报文件的,按《评分标准》进行比选。
六、其它事项
遵守上级及学校相关防疫的工作要求。因防疫要求入校人员请按附件《防疫要求》中的方式进行入校报备。
特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0月5日